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发表时间:2019-01-09 14:48 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,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,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多措并举,全力抓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口粮、衣被、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。 一、是及时调拨救灾物资。省应急厅于元旦前紧急向南平、宁德、三明等高寒山区调拨了棉被、羽绒服、取暖器、发电机等17类救灾物资,总价值560余万元。 二、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(冬春救助资金)。根据各地灾情、冬春需救助人口等因素,省应急厅、省财政厅于2018年12月底向各地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000万元。 三、是下发《关于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地强化责任担当,突出救助工作重点,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衔接;抓好冬春救助工作落实,冬春救助资金需足额发放,不得预留,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在1月31日前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。 |